各县(市、区)供销社:
为贯彻落实《孝感市贯彻落实〈省防控指挥部关于克服疫情影响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若干政策措施〉的实施方案》要求和市社5月7日主任办公会精神,切实督促各县(市、区)供销社抓“龙头”和“拳头”,积极培育“三品一标”产品,开展产销对接,促进消费扶贫,经市社研究决定,由市社领导带队赴各县(市、区)供销社开展调研督导,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调研督导联系分组
姓名 | 职务 | 县(市、区) | 联络人 |
向国胜 | 党组书记、主任 | 云梦 | 王伟琼 |
夏正红 | 党组成员、副主任 | 孝昌、安陆 | 何晶 |
彭庆方 | 党组成员、副主任 | 孝南 | 张君 |
潘波 | 监事会主任 | 汉川、应城 | 张瑜 |
丁杰 | 四级调研员 | 大悟 | 赵莉 |
二、调研督导内容和目标
调研督导联系县(市、区)主要是对龙头企业(农民专业合作社)等相关经营主体开展调研指导,积极帮助经营主体加强农特产品标准化、品牌化建设,培育“三品一标”产品,发挥“龙头”示范作用和“拳头”支撑作用,有效开展产销对接,促进线上线下消费扶贫工作扎实推进。督促无“三品一标”产品的县级供销社实现“零的突破”,指导基础条件较好的县级供销社新增1-2款“三品一标”产品,实现县级供销社至少培育1家消费扶贫示范企业(专业合作社)、系统内农产品不少于1款在各类电商平台销售。
三、有关要求
每个调研督导组2-3人,集中调研督导时间为5月份,具体时间和参加人员由市社领导自行确定,6月初由联络员将调研督导情况形成简要材料报综合业务科。对集中调研督导后效果不明显的县(市、区)供销社要持续开展督导,9月底前各组对督导工作成效进行总结,形成总结报告报综合业务科。
孝感市供销社办公室
2020年5月8日